依照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,《上海市华侨事业发展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制度》,以下专项基金已完成《设立专项基金协议书》确定的公益目标并完成共同清算,经上海市华侨事业发展基金会四届十一次理事会审议通过决定终止,具体如下: 上海市华侨事业发展基金会宝振艺术专项基金 上海市华侨事业发展基金会蓝海专项基金 上海市华侨事业发展基金会成年监护专项基金 上海市华侨事业发展基金会英荣专项基金 同时终止与之对应的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,解除其专项基金原管理委员会主任及委员职务。专此公告。